闽农机推〔2021〕31号
各设区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中心、推广总站)、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为掌握我省在用水稻插秧机的整体质量水平,推进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建设,根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结合全省农业机械使用、投诉情况,我站制定了《2021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见附件),现予印发。
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三明市、龙岩市、南平市宁德市等农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质量调查工作的领导,按照《2021年福建省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做好质量调查工作,确保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2021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1年8月9日
附件
2021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
一、调查名称
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
二、调查目的
调查在用四轮乘坐式6行以上(含6行)水稻插秧机质量状况,公布调查结果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维护购机者合法权益,提升水稻插秧机质量水平。
三、调查内容
四轮乘坐式6行以上(含6行)水稻插秧机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
四、调查范围
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三明市、龙岩市、南平市宁德市等设区市。
五、调查对象
2019年和2020年在福建省购买、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部分在用四轮乘坐式6行以上(含6行)水稻插秧机。
六、调查时间
2021年9月至12月。
七、调查方法
主要采取发放调查表、入户调查、现场查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八、调查单位
调查单位: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管理处、莆田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泉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龙岩市农业机械推广总站、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南平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宁德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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