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宣传好、贯彻好新《安全生产法》,对于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对此,市农机总站扎实组织全市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深入学习贯彻。
一是加强学习宣贯从我做起。9月2日,市农机总站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背景意义和重要章节,并通过办公区域电视屏幕滚动播放学习内容、显要位置摆放宣传展板、向职工、门面房承租户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在全站范围掀起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营造浓厚的学习宣贯氛围。
二是加强学习宣贯基层跟进。围绕持续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市农机总站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通知》,对全市开展宣贯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进行认真学习贯彻,及时组织辖区农机合作社、农机户进行学习,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三是加强学习宣贯重在落实。结合“三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市农机总站先后在临潼、高陵、蓝田、灞桥等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合作社进行了《安全生产法》宣讲活动,让全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全体职工和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充分认识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并要求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合作社结合《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措施,有效预防农机事故,保障“三秋”农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下一步,市农机总站将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以此次《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我市“十四运”和“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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