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扶贫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农、牧、渔、农村能源、区划、扶贫等工作的综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受省对口厅、办、局指导。局机关设办公室、农业政策法规科、农业产业科、农业经济科、农村建设管理科、市委农办秘书科等6个科室。核定行政编制13人,实有正式人员21人(行政人员19人,工勤1人,事业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1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835.41万元,支出总计4193.64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70.06万元,减少8.8%,支出增加1152.24万元,增加37.89%,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支付进度加快。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83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3.75万元,占82.49%;其他收入671.66万元,占17.51%。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19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81万元,占9.41%;项目支出3798.83万元,占90.59%。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25.58万元,较上年减少561.02万元,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户厕改造项目款支付进度加快。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6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7万元,增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38.53万元,增长872.8%。主要原因是省级、中央项目资金不列入市级预算。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4.01万元,增加87.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2.96万元,增长94.69%。主要原因是省级、中央项目资金不列入市级预算。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全部为农林水支出,合计352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81万元,项目支出3127.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3万元,较上年增加1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采暖补贴等。公用经费101.51万元,较上年增加21.91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底编制2020年预算时,原农办公务车辆还未并入我局,车辆运行费未列入预算,2020年将原农办车辆运行费列入预算,故此项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原农办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0.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厅检查工作业务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6人。2020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21.91万元,增长27.5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我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3万元,服务支出460.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宣传品、办公耗材、印刷品、打印机、碎纸机、电脑、网络技术服务、农业保险服务、宣传展板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项目26个,资金33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93%。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上评价结果较好,各项目基本都实现了预期目标,无挤占、挪用资金情况,坚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有效改善了村容村貌,巩固提升了农村生活基础设施质量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效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促进农、林、牧、副业的全面发展,推动以粮食生产为主、农副产品加工业为核心的各类企业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活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协调各帮扶单位围绕整村发展、一户一策、环境整治和农产品对接销售四项重点任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创新帮扶模式,助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创新帮扶模式,助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开展镇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优化“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精准帮扶工作考评体系,完善考评方式,健全考核制度,将帮扶工作成效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范围,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开展督察巡察,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通报督查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自评得分100分。未发现问题。
社会化服务项目自评得分94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初次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只做了单环节,项目实施环节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指导和培训力度,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对项目实施环节的监管;二是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未发现问题。
“双促双增”专项工作经费自评得分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前期规划不足,开展镇村、帮扶工作队员的培训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一定程度制约着干部队伍的优化和能力水平党费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协调和财政部门的沟通,提前谋划;二是加强和各镇、村组干部的沟通,了解所需。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我市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170万元,补贴机具176台,受益农户101户,拉动农机固定资产投资738.5230万元。争取省级农机购置补贴20万元,扶持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160马力拖拉机1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台,为稳定粮食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农机深松作业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我市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提前完成农机深松作业任务,补贴作业面积1.66万亩,兑付补贴资金33.322万元。
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我市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省级)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我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了宣传培训、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项目资金拨付及时到位,做到了专款专用,制度健全、资料齐全、规范,数据可信。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给废旧农膜和尾菜治理资源化利用和农业循环利用技术的推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提高了公众对环保和回收利用的意识。
村庄清洁工作自评得分均为100分。目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个别村组在城乡结合部范围内出租户较多,环境整治难度较大,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以城乡结合部、乡村旅游点、村庄院落为重点区域,突出沿路、沿街的环境治理,由过去面治理细化为点清除。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评得分均为100分。目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等有机肥料,容易造成耕地质量下降。下一步改进措施:坚决落实好群众全程参与的原则,持续做好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移交管护、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新增耕地核定和管护等工作,真正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长期作用。
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自评得分均为100分。目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仍有农户在使用过程中有意无意存在不按规范要求使用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使用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注重对农户主体进行集中宣传教育,使其了解改厕工作的益处,强化对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后续管理,不断改善农村环境和卫生水平。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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