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进..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遏制农药残留超标及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等问题,根据省、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9月2-3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种植业大队在崇川区、开发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行动期间,随机抽查了8个农产品生产主体,包含3个种植个人,1个个体工商户,4个企业,主要种植蔬菜和水果。一是宣传引导。向种植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法律法规,普及禁限用农药名录及废弃物回收等相关知识,促进其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二是专项检查。重点查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和库存情况,杜绝其使用禁用农药及限用农药实际用途与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不一致的行为,强化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三是监督抽检。对生产基地上市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样,涉及葡萄、青菜、杭白菜等品种,一旦发现检测不合格产品将依法严肃查处,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
此次行动,主要发现以下问题:部分个体种植户农药摆放混乱,使用完的农药废弃瓶随意丢放,无定点回收处置的意识;个别种植户废物堆放处有使用过的过期高毒农药克百威;部分生产主体农药、肥料使用记录不完善,记录内容与种植过程中实际使用情况不符,超范围使用农药等。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告知“若不及时整改到位则从重处罚”。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抽检比例,抓好源头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同时,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司法机关进行移送。通过专项检查及案件查处,使农产品生产主体牢固树立“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识,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舒心。(撰稿人:姚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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