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种〔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苏州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工作,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一是党建引领,营造良好普法氛围。支队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围绕《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同时,通过网络直播等创新方式,讲解新修订《江苏省种子条例》以及种子辨伪方法,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县级市(区)农业执法机构联合当地种子管理机构开展培训宣传活动,普及种子生产经营法律知识,推动构建多部门联动普法的法治宣传格局。
二是靠前服务,强化企业日常监管。主动靠前服务,深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细致指导其做好网上备案工作,完善经营档案,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种子生产销售记录,规范电子台账记录,核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备案信息录入情况。全面实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断强化对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
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活动开展以来,支队加强对各县级市(区)农业执法机构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确保检查计划全面有效实施。截至目前,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50人次,检查种子生产和经营门店超过200家,立案查处8起违法经营种子案件,涉案种子数量达161公斤,有效震慑种业市场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结合“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结合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持续做好种业监管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全市种业监管执法治理成效,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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